1、
冲压小五金配件加工应尽量简单、对称、并能一次拉伸成形。
2、拉伸件壁厚公差或变薄量要求一般不应超出拉深工艺壁厚变化规律。根据统计,不变薄拉深工艺的简壁大增厚量为(0.2~0.3)t,大变薄量为(0.1~0.18)t(t为板料厚度)。
3、当零件一次拉深的变形程度过大时,为避免拉裂,需采用多次拉深。这时在保证必要的表面质量前提下,应允许内、外表面存在拉深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痕迹。
4、在保证装配要求的前提下,应允许拉深件侧壁有一定的斜度。
5、拉伸件的底部或凸缘上有孔时,孔边到侧壁的距离应满足a≥R+0.5t(或r+0.5t)。
6、拉伸件的底与壁、凸缘与壁、矩形件的四角等处的圆角半径应满足:r≥t,R≥2t,rg≥3t,否则,应增加整形工序。只需一次整形的,圆角半径可取r≥(0.1~0.3)t,R≥(0.1~0.3)t。
7、拉伸件的径向尺寸应只标注外形尺寸或内形尺寸,而不能同时标注内、外形尺寸。带台阶的拉深件,其高度方向的尺寸标注一般应以拉深件底部为基准。